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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咸宁学院座落在素有江南“桂花之乡”之称的湖北咸宁。北极荆楚,南挽潇湘。纳道教名山九宫之博,借三国古战场赤壁之风,扬汀泗桥北伐铁军之魂,得黄金水道长江之灵,传统文化积淀深厚,办学环境得天独厚。
   咸宁学院是由原咸宁医学院和原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(以下简称咸宁师专)于2002年3月合并而成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。咸宁医学院创建于1965年,其前身是湖北医学院咸宁分院,1977年开始招收本科生,1982年获得医学学士学位授予权,1994年4月更名为咸宁医学院,1997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价,被认定为“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合格学校”。咸宁师专的前身是始建于1937年的湖北省立蒲圻师范学校,1971年与湖北省立第一高级中学合并组建为咸宁地区师范学校,1977年升格为武汉师范学院咸宁分院,开始招收普通专科生,1983年更名为咸宁师范专科学校,1993年更名为咸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。追溯到1937年,学校有70年的办学历史和30年办本科教育的经验。
   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备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关怀。原国家教委副主任邹时炎、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,原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纪宝成、牟阳春,现任省委常委、省委宣传部长张昌尔,原湖北省副省长韩南鹏、王少阶、辜胜祖,副省长郭生练等同志莅临学校考察指导工作。省教育厅、咸宁市委、市政府长期关心、支持学校建设和发展,多次来校指导工作、解决实际问题。
   办学条件不断改善。校园面积1858亩,校舍建筑面积57.72万平方米,其中教学行政用房22.23万平方米、学生宿舍面积16.98万平方米,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119.9万元,图书资料171.8万册(其中纸质图书82.7万册),教学用计算机2944台,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室座位数18742个。全日制在校生14116人,专任教师858人,其中正高职称教师73人、副高职称教师223人、博士47人、硕士386人,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6人,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,享受省政府津贴专家6人,湖北省新世纪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2人,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4人,享受市政府津贴专家2人。
学科专业建设不断加强。现设13个教学院(系),30个本科专业,专业涵盖医学、文学、工学、理学、教育学、历史学、管理学、经济学等8个学科门类,有省级重点学科1个、省级品牌专业2个、省级精品课程4门,湖北省生物(医学)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。校级重点学科9个、品牌专业7个、精品课程28门。
   科研水平稳步提升。2004-2006年,学校共承担科研课题440 项,科研经费500万元,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2项,省级项目13项,教育厅团队创新项目4项,省级教学研究项目21项、市厅级项目97项。出版学术专著23部、教材128部,发表学术论文2658 篇,其中被SCI、EI、ISTP三大检索收录的文章有 64 篇。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31项,其中湖北省自然科学三等奖1项,湖北省社会科学三等奖2项,湖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1项,湖北省教学成果奖5项,市科技进步奖2项,申请专利3项。
   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。2006年,在湖北省学士学位论文评选中,我校提交的学生毕业论文获一、二等奖比率(获奖人数占撰写论文总人数)位居全省高校第4名,获三等奖比率位居全省高校第2名。2005年,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,我校荣获乙组唯一的一个最高奖——高教社杯。2004年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,我校获得一等奖。2005年,在首届全国青年普通话演讲大赛中,我校获得1个二等奖、1个三等奖、1个优秀奖。2005年,在第三届Super Map全国高校GIS应用开发大赛中,我校获得三等奖,是湖北省当年参赛高校中唯一的获奖单位。2005年,在世界自然基金会、国际湿地公约秘书处、国家林业局《湿地公约》履约办公室等单位联合举办的“还长江生命——湿地使者行动”活动中,我校绿舟环保协会荣获三等奖,并被授予“十佳团队”称号。在全省大学生田径运动会中,我校历年取得好成绩,2005年夺得2金、6银、6铜,女子团体第三、男子团体第四;2006年夺得12金、7银、4铜,1人破省大运会纪录,男女团体总分第一、女子团体第一、男子团体第三。在湖北省第十二届运动会(高校类)暨第九届全省高校运动会武术比赛中,我校武术队夺得6金、8银、5铜,集体项目一等奖,并获体育道德风尚奖。2007年我校参加湖北省第六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,荣获1个一等奖,1个二等奖,2个三等奖。2006年、2007年学校组织学生参与体验生存挑战活动,得到央视经济频道《共同关注》栏目、香港凤凰卫视、《湖北日报》、《武汉晚报》、《潇湘晨报》、《咸宁日报》、咸宁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关注报道,引起社会强烈反响。
   近几年,学校改革和发展取得显著成绩,2005年被咸宁市委授予“2003-2004年度市级文明单位”,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“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”。2006年被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授予“2001—2005年度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”,被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“诚信单位”,校团委被团省委授予“全省五四红旗团委”,被省统计局授予“湖北省美誉高校”。2007年被省委、省政府授予“2005-200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”。